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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

所属书籍: 千山暮雪

 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脸蓦地上铺的地毯很深,一直陷到脚踝,绒绒的长毛像是一团团的雪,我知道自己送上门来也不过是让他羞辱罢了.

  果然,他在短暂的静默之后,忽然放声大笑:"童雪,你可真是看得起你自己.你把你自己当成什么?天仙?你觉得我离不了你?你从前对这我恨不得三贞九烈,光自杀就闹了好几回,没想到为了所谓的朋友,你还会跑来对我说这种话."

  我知道结果就是这样.我并没有抬起头来看他,省得让自己更难堪.我甚至牵动嘴角,想要苦笑:"你说得对,我真是太看得起我自己了."

  我抓着那几份合同,有些语无伦次地向他告别:"对不起,莫先生,打扰你了."

  我并不觉得后悔,能想的办法我都已经想过了,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,哪怕得到的只有羞辱.我有点筋疲力尽地想,也许赵高兴自己还能想出别的办法来.

  我搭电梯下楼,这附近全是高档住宅,基本没有出租车过来.我也没有心思等出租车,只是低着头沿着马路往前走.

  走了不知道有多远,忽然有人抓住了我的胳膊.我回头一看竟然是莫绍谦,他的眼睛在黑暗里显得越发幽冷,声音更冷:"你还打算去找谁?"

  "没有谁?"我丧失了一切希望,只觉得心如死灰,"我自己命不好,谁也不会帮我的."

  他摔开我的手,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,反正他也不会帮我,我转头走了两步,回头看他还站在那里,路灯将金色的光线撒在他身上,他还是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样子,即使站在路灯下都不显得突兀.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,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追下来.我从来都不懂他,他太高深莫测,信息不是我等凡夫俗子可以去揣度的.

  我刚走了一步就被他重新拽住了,几乎是将我整个人拖到他怀里,没等我反应过来,他已经狠狠地吻住我.

  从前他也会吻我,就像今天这样,带着野蛮的掠夺气息,霸道席卷得令人心悸.我闭起眼来任由他为所欲为,反正三年我都忍了,再忍一次也没有什么.

  他停了下来,我睁大眼睛看着他.

  "一个月."他的声音里隐隐带着某种厌憎,仿佛是在痛恨什么,"你再陪我一个月."

  "你看下合同吧,"我根本没有情绪的起伏,"三个合同都不是那么简单,要不找你的律师看看."

  他的胸口微微起伏,我知道自己很贱,我觉得已经无所谓了.他或者需要拿我来气慕咏飞,他或者现在仍旧需要我.但我和他的交易从来都不愉快,从一开始到现在.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,他拿我的舅舅来威胁我,三年里我们无数次假惺惺,在对方面前相互压抑着杀死对方的冲动,直到最后撕破脸.

  可爱死后,在医院里,我们彻底撕破了脸,但我没想到自己还是不得不回来求他.

  我没有指望他好好待我,我反正已经自暴自弃了.

  令我觉得意外的是,当天晚上他并没有碰我.他睡主卧,我睡在自己的那间卧室里.

  离开这里太久,我无半点睡意.

  衣柜里挂满了我的衣服,连梳妆台上都还放着我的化妆品和梳子.我原以为他会让人把这些东西都扔掉了,没想到一切依旧.桌上花瓶里面插着满,满的紫色风信子,莫绍谦似乎很喜欢这种花,可是他的房间里从来没有花,倒是三年来我的房间永远都插着这种花,我都看得腻了也不曾换过.有时候他就是这样霸道,非要将所有的一切烙上他的印记.

  或者他早想过我会回来,甚至悦莹的事情根本就是个局.资本家与资本家是一伙的,谁直到悦莹的父亲是否与他相识.

  我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.

  但哪怕是全套,这一切也是我心甘情愿.

  早晨我起来的时候,莫绍谦已经走了.合同他并没有看过,他也没有留下半句话.我觉得很忐忑,事情不像我预想的样子,我一点把握都没有.司机送我去学校,在去学校的路上我想出了一个主意.

  这天的课上完后我就跑到宠物市场去,但令我没想到的是,萨摩耶竟然那么贵,小小一条幼犬就要一千多,将近两千块.

  我卡里的钱不够,还差三百,磨了半天人家也不肯卖给我.最后看着我都要哭了,老板倒噗地笑了:"算了算了,你这么喜欢这只,我贴点利润卖给你得了."

  我把那只还在哆嗦的小狗抱在怀里,一路兴冲冲回去.

  那天晚上莫绍谦却没回去吃晚饭,大约是由应酬吧.厨房给我做了饭,我也没多少心思吃.我一直看电视看到十二点,他也没有回来.

  我只好上楼去洗澡睡觉,刚睡下没多大会儿,忽然听到楼下有动静.我知道是莫绍谦回来了,所以我连忙爬起来,抱起已经睡着的小狗迎出去.我在走廊里遇见莫绍谦,他走路的样子不太稳,明显是喝高了.

  我从来没见过莫绍谦喝高,所以一时有点发呆.

  他也有点意外地看着我,看着我怀里的那条狗:"你怎么在这儿?"

  "我买了条萨摩耶"我把小狗抱起来给他看,"你看,和可爱小时候很像吧?"

  他突然就翻了脸:"别提可爱!你以为你是谁——你买狗做什么?你想拿这个来讨好我?你把我当傻瓜?知道我会当傻瓜,你知道我会当傻瓜所以你才来找我."他的眼中怒火幽暗,似乎对我有着某种切齿的痛恨,"你别欺人太甚,也不要太得意,我是傻瓜我自己知道,用不着你来提醒我!"

  我有点呆呆地看着他,我没想到他会生气.我以为他会喜欢狗的,可是他一伸手就推开了我:"滚开!"

  我被他推得撞到墙上去,小狗也被撞醒了,睁大了眼睛在我怀里呜咽着.我的肩膀被撞得很痛,他再没有看我一眼,径直走进主卧"砰"一声就摔上了门.

  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,小狗舔着我的手,一下一下,热乎乎的小舌头,它挣扎着想要把脑袋从我胳膊里挤出来,我低头看着它,它漆黑的眼珠也看着我.我确实不招莫绍谦待见,连累得它也不招他喜欢.

  第二天,管家倒把香秀招回来了,小狗在原来可爱的房间住下来,香秀非常喜欢它.香秀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,我才知道原来可爱是被车撞死的.香秀那天带可爱下去遛,结果可爱看到莫绍谦下楼来,突然挣断了绳索疾冲过马路,没想到正巧驶过来一部车,可爱就被撞了.

  "先生脸色变了,他送可爱去医院,可是已经没有办法。”

  我还不知道香秀会说中国话,我一直以为她只会说英文。

  给小狗洗澡很好玩,我负责按住它,香秀负责给它洗。小狗用它两只爪子拼命扒着我的手,当花洒的温水淋到它身上的时候,它只差哀嚎了,两只眼睛泪汪汪地看着我,让我觉得负疚极了:“是不是很烫?”

  “小狗不喜欢洗澡。”香秀用她那生硬的中国话说,“洗完好。”

  洗完澡后的小狗被包在大毛巾里,软软的像个婴儿,香秀用吹风把它的毛吹干。瘦弱的小狗渐渐变回圆白滚胖的模样。香秀突然说:“没有名字!”

  我也想起来,小狗确实还没有名字。因为一连三天,我见着莫绍谦的时间都不超过半小时。我本来是想让他给小狗取个名字的,可是他根本就不理我,也压根不理这只狗。

  第三天晚上我有些沉不住气了,因为我不知道这样僵持下去,他是否会真的帮忙合同的事,我下定决心想要求得一个保证。晚上他照例回来得很晚,我等他进了浴室,就悄悄溜进了主卧的衣帽间,我记得这里也有扇门是通往浴室的。

  衣帽间到浴室的门果然没锁,我在衣帽间里把衣服换了,然后找了件他的衬衣套上。我记得去年有天晚上他睡在我房里,早晨我随手捡了他的审议穿去洗手间,出来后被他看到,他缠着我不肯起来,害得我旷掉整整半天课。我有点忐忑地拉了拉衬衣的下摆,男式衬衣又宽又大,这样子够诱惑的吧。

  我小心地将门推开一条缝,看到莫少谦躺在浴缸里,眼睛微闭像是睡着了。他今天应该没喝酒吧,我悄悄把拖鞋也脱了,赤足小心翼翼地走过去。

  一直走到浴缸边,我忽然看到LED显示屏上闪动的画面,那是《网王》,这也太滑稽了,他这样的大男人,怎么会看这种片子?可是我顾不上想为什么莫少谦会看卡通了,因为他忽然像是觉察到什么,已经回过头来。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,既冰冷又无情,更多的是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。我有点尴尬,站在那里进退不得。

  “谁让你穿我衣服的?”他的声音也十分冷漠,“出去!”

  我看到他搁在浴缸边的手都捏紧拳头,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气。我心一横就豁出去了,在他打算干我出去之前,我决定豁出去了。我像只鸭子般扑腾进了水里,我本来是想去住他的胳膊,但因为浮力我有些站不稳,最后狼狈而本能地搂住他脖子。他很厌恶地想要挣脱,我们在浴缸里几乎打了一架,结果全身都湿透了,我像八爪鱼一样趴着他就不放,他气得连眉毛都皱起来了。我死皮莱脸地亲他,从下巴到脖子,他终于被我亲的不耐烦了,反客为主按住了我。

  最后我累得在浴缸里就睡着了,连怎么葱郁刚出来的都不知道。

  因为我听到吹风机在耳边嗡嗡地响,温热的风拂在脸上,最后温暖的手拂过我的脸,轻轻将我的头转到另一个方向。

  我被那暖风吹得很舒服,小时候妈妈也会拿着吹风机帮我吹头发,她总是说不要湿着头发睡觉,不然会头疼的。这种嗡嗡的声响很让我安心,仿佛还是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,我喃喃叫了声妈妈,我想自己或者是在做梦吧,没过几秒钟就重新睡着了。

 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脖子发麻,因为没有睡在枕头上,而是枕着莫少谦的胳膊睡了一夜。他身上还有熟悉而清淡的香气,那种我最讨厌的气息。而我竟然窝在他怀里,毫无知觉,像只猪一样睡了整夜。

  我觉得很可耻,也许一次次出卖自己,我已经麻木甚至习惯,到现在竟然觉得自然而然。我不作声悄悄溜回自己房间,换衣服去上课。我倒了两次公交,结果迟到了。没人帮我占座,月莹不在,我独自坐在最后一排,觉得非常孤独。整堂课我都有点心不在焉,抄笔记的时候我总是看到手腕上的菩提串。我记得月莹当时说话的样子,病房灯光下,她的侧脸温柔而美好。我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,我想如果真的可以帮到月莹,什么都是值得的。

  晚上我回到公寓去,莫少谦难得在家里。我们两个一起吃了饭,我有点食不知味,这样加长的气氛真让我觉得格格不入。早上他没醒我就跑了,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态度。不过他一直没搭理我,我也不好跟他说话,吃完饭后香秀来跟我们打招呼,她要去遛狗了。小狗连走路都还有点歪歪扭扭,酒会拿湿润润的眼睛看人,一脸的天真无邪。套上颈圈后不太习惯,他一直用爪子挠啊挠,香秀想阻止,它还是挠个不停。

  莫少谦皱着眉看着那只狗,我趁机问他:“要不要取个名字吧……”

  他还是没什么表情,不过终于开口说话了:“就叫讨厌。”

  我有点讪讪的,缩回去不做声。香秀却很高兴,以为讨厌是和可爱一样的词。

  我知道他的意思,他讨厌这只狗,就像讨厌我一样。可是谁让我有求于他?

  我和莫少谦的相处陷入了一种僵持,他对我不冷不热,而我在他面前显得很心虚。从前他虽然对我不怎好,虚情假意总是有的,比现在这种冷冰冰的样子要让我好受得多。我担心的是他不肯履行协议,虽然他从前还算是言出必行,但他这样翻脸无情的人,万一要反悔也是易如反掌,反正我也被他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。

  幸好快要放假了,我主动提出起来陪他出去玩,他也好像没什么兴致似的:“随便你。”

  我觉得很气馁,这一个月的日子显得很难熬。他似乎工作挺忙的,我不太能见到他,因为他回来的很晚,我在家他也不怎么搭理我,我几乎都有点担心了。等到放假的时候,莫少谦终于问我:“上次你说要出去,想去哪玩?”

  我很知趣:“你说去哪就去哪里。”

  我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海滨去,下了飞机我就开始觉得害怕,等看到海边别墅时,我简直就快发抖了。

  别墅和上次来的时候没多大改变,我只是不愿意回响在这里发生过的事情,海浪声让我觉得眩晕,关于这里的一切记忆都让我觉得难受。我勉强对莫少谦说:“我就住一楼好不好?”

  没想到他说:“一楼没有睡房。”

  我痛恨二楼的那间卧室,哪怕落地窗帘关着,刚刚走进去的时候,我仍有种想逃的冲动。

  这边别墅里没有佣人,一切要自己动手,我把行李箱打开把衣服挂起来,我没带什么东西来,不过是换洗衣物。收拾好了后,我才鼓起勇气拉开窗帘。窗外是宁静的海,极目望去还可以见到岛屿隐约的影子。沙滩上有鸥鸟在散步,海浪泛着白色的花边,扑上沙滩,然后又退下去。我坐在床上发呆,三年过去了,我以为我再也没有勇气对着这片海。或者时间真是最好的良药,让我把曾经的一切丢淡忘。过去是从这里开始的,他是想再在这里结束吗?

  有人在开着的门上不轻不重地敲了几下,我回头看,原来来的是莫少谦。大部分时间他都彬彬有礼,像个君子。他已经换了休闲的衣服,他问:“我要去买菜,你要不要一起?”

  买菜?

  上次来的时候好像全是吃的外卖,我都不太记得了,那是一段太不堪的记忆,我被迫将它从脑海里抹去,所有不愉快的回忆我通通用忘记的方式去处理。我不愿意一个人呆在这里,所以我老实地跟他去买菜。

  我做梦也没想到资本家没有车在这里,不,还是有车的。当莫少谦从地下室里把自行车推出来的时候,我都要傻了。

  他看了我一眼:“你也想走着去?”

  这么大的太阳,这么热的天气……好吧,我坐上了自行车后架,让他带着我一路沿着林荫道骑过去。

  在碧海蓝天的林荫道路上骑自行车,听上去还是挺有美感的一件事。

  只是骑车的人是莫少谦,他还带着我,这事怎么都让人觉得别扭。

  没骑多远就是一个很长的大坡,并不太陡,可是一直是上坡,虽然暮春时节,不一会莫少谦的T恤就汗湿了贴在身上,我一直觉得他不会流汗——除了某种情况下。可是现在他背心里汗湿了好大一块,看上去像幅写意画,平常他太衣冠楚楚了,看到他这样我觉得简直太别扭了。

  我忍不住用手把他黏在背心上的衣服轻轻扯起来,风从他的衣领里灌进去,他的衣服像帆一般鼓起来。海边的风吹的人很舒服,我的裙子也被吹得飘起来,我一手按着自己的裙子,一手扯着他的衣角,觉得又滑稽又可笑,起先还想着忍住,可是没过一会我就忍不住了,我并没有笑出声,但莫少谦却仿佛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,他头也没回的问:“你笑什么?”

  “我没见过你骑自行车……”

  自行车已经踩到坡顶,他似乎也放松下来,口气里仿佛带着某种愉悦:“你没见过的事多着呢!”

  没等我反应过来,他忽然就撒开了手。车子因为惯性笔直地朝着坡下冲去,风呼呼地从耳畔掠过,迎面撞来海的腥咸气息。这样冲下去的速度实在太快了,所有的树一颗颗分快递后退,吓得我抱住了他的腰。

  莫少谦却异样轻松般吹起口哨来,我从来没听过他吹口哨,也从没见过他这种放松的样子。他说得对,我没见过的事多着呢。

  菜场里各种海鲜我有一大半不认识,虽然这两年跟着莫少谦吃的东西挺多,但我只知道那些东西做熟后的样子,而且常常对不上号。莫少谦挑海鲜到还蛮内行,他砍起驾来也是真狠,我觉得他可能把商务谈判的技巧都用上了,最后砍得小贩对这他直叫大哥。

  我喜欢菜场,比超市好得多,东西也更新鲜,全是附近渔民供的货。我们住的地儿太偏僻了,离市区还有几十公里。

  回去的路上当然还是莫少谦骑车带我,而我拎着好几只黑色的塑胶袋,里面全是鱼虾蟹之类,还有一大把绿绿的油麦菜。还有一只袋子里则全是油盐酱醋,让我有种过家家的错觉。只是过家家的对象是莫少谦,这也太诡异了。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也好起来。或许因为这里填特别的蓝,云特别的白,阳光特别的灿烂,空其他别的清新;或许因为来时冲下坡的那一刹那,风拂过我的脸,让我觉得有种撒手般的痛快与洒脱。

  等莫少谦再次放手任凭车往下破冲去的时候,我抓住他的衣角笑出声来。我好久没有这样轻松地笑过了了,把一切烦恼暂时抛却,在碧海蓝天之下,在艳阳高照之下,所有的心事都被蒸发。

  回到别墅我也汗湿透了,而且晒黑了一层,我忘了搽防晒霜就跟他买菜去了。等我洗完澡,莫少谦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。我一点也不诧异他会做饭,莫少谦是万能的,他会骑自行车,他会吹口哨,他会跟小贩砍价,他什么都会。

  我觉得不好意思坐享其成,于是把一张藤制的桌子搬到了院子里,然后又扛出去两把椅子。晚饭在外边吃比较凉快

  快,总比开空调好。果然,没有一会儿莫绍谦从落地窗里看到我在折腾,他在百忙之中给我另一个指示:“把蚊香先点上。”

  从来都是所谓烛光晚餐,从来没有过蚊香晚餐这种东西。不过事实证明莫绍谦是英明的,因为真的有蚊子,而且点了蚊香我还被要了好几个包。

  莫绍谦的手艺不错,当然比起专业厨师差远了,可是比我强多了。这顿饭吃得我受宠若惊,不过莫绍谦胃口非常好,我的胃口也挺好,我们吃了一大只海蟹,两斤虾,一条清蒸的苏眉,连那碟清炒油麦菜也吃光光了。

  吃完后莫绍谦下了另一个指示:“去洗碗!”

  我很老实的去洗碗,这差事不难做,厨房有洗碗机,把碗碟放进去就行。只是厨房被他弄得很乱,到处都是菜也和水渍,我忍不住拿起抹布收拾了一下。收拾到一半的时候莫绍谦走进来了,忽然从背后抱住我。他已经洗过澡了,身上有浴液的清淡香气,而他的动作近乎温柔,把我吓了一跳。拿不准时回头主动亲他好,还是就这样任由他抱着好。

  厨房对着大海,太阳已经落进了海里,可是满天还有紫色的霞光,天就要黑了。这里的景色非常美,连厨房都有这样好的海景。我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,身体有点发僵,他把我的脸转过去,很温柔的吻我。

  三年来我们有过无数次接吻,他从来没有问的这样温柔,将我拥在他怀里,用双手捧着我的腰,缠绵的唇齿纠葛几乎像是水一般,可以将人溺死。我终于想起来了,为什么今天我会觉得高兴——因为萧山,我和萧山曾经有过这样的日子,在遥远的T市。那时候我们的快乐,那时候我们的情景,几乎是一种重温。

  我有点透不过起来,莫绍谦的眼睛很黑,非常黑,瞳仁里面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我自己的倒影,我突然觉得害怕,不是平常害怕他的那种恐惧,而是另一种莫名的恐惧,仿佛有什么灭顶之灾即将来临。我不管像是什么事情,只觉得仿佛是黑洞,非常可怕,可以吞噬一切的黑洞,让我的思维稍稍接近就恐惧的退缩回来。我闭上眼睛,却抑制不住微微发抖,他从来都非常敏感,立刻停下来,问我:“怎么了?”

  我勉强对着他笑:“没什么。”

  我笑的样子一定很难看,因为他连脸色都变了。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冷笑:“装不下去了?”

  我不想解释什么。最后一缕瞎逛消失在海面上,没有开灯,厨房里的光线渐渐暗下去,她的整个人也陷入那种混沌未明,可是他的声音清楚地近乎森冷:“哪怕是敷衍我,你也敷衍的用点心。哦,我忘了,你没有新——你根本就没有新。你以前不是挺能忍吗?就这么几天就忍不住了?还有十二天呢,你不是一直在忍,一直在装吗?怎么,忍不下去了?真是连一点耐性都没有?我还没在合同上签字呢,你就忍不住了?忍不下去你现在就给我滚,你愿意上哪儿就上哪儿去!”

  他转身就走了,我呆呆的站在那里,听到远远传来他摔上大门的声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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